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精神,拟开展新一轮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属于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且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通用名项下目前尚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药品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邮箱:zjyxcgzx@163.com
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1楼)。
附件:
国家基本药物通用名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目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