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资质准入试运行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了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新上市药品的资质准入试运行工作。现将《湖北省药品资质准入试运行挂网目录(第一批)》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湖北省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资质准入系统查看公示企业、产品所有填报信息。本次公示仅接受各地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纸质投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申(投)诉模块”开展申(投)诉工作。
相关说明:
(一)本次试运行价格采集以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正式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或提供的中标/挂网药品目录等正式文件列明的价格为准,备案采购价、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企业报价不作为采集依据。采集价格不足三省的,不公示外省价格采集情况。生产企业不同意挂网价格的,可提出申诉不予确认。
(二)本次企业申报资料采取“备案制”,错报、漏报的,一经核实,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
(三)企业提供虚假、无效文件的,一经核实,纳入我省招标采购不良记录。
(四)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1日第24号公告“凡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仿制药可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精神,收录于《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且通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完成说明书、标签备案的仿制药,在《湖北省公立医院挂网评价体系》“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评分项中给予15分,同时备注“允许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说明。此项评分企业递交纸质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标注。
(五)新上市但不在此次试运行范围的药品,请按照正式运行通知要求参加资质准入活动。正式运行通知另行发布。
附件:湖北省药品资质准入试运行挂网目录(第一批)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