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浙江省药品基础库是我中心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基础,企业应定期登录药械采购平台查看、维护和澄清本企业及其产品的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最新和准确。目前我省药品基础库中部分企业或产品因生产批件过期等原因,资质已为不合格状态,请相关企业根据不合格原因进行澄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和澄清方式
(一)信息维护。澄清不合格信息前,应先完成药品基础库中信息的维护工作。
(二)信息澄清。药品基础库信息澄清方式有网上澄清和现场澄清,企业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澄清。
1.网上澄清。网上澄清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2.现场澄清。须根据药品基础库中不合格原因准备澄清资料,同时附澄清封面(详见附件2),并加盖企业公章,至我中心进行澄清。
二、其他事项
1.网上或现场澄清后,企业应及时登录药械采购平台查看澄清结果。若仍未合格的,应及时补充递交相关资料进行再次澄清。
2.新增企业或产品信息的,请根据我中心于201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建立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的通知》(链接: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845&CatalogId=3)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现场递交至我中心。
3.联系方式:0571-86401737;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1.
药品基础库网上澄清操作手册.zip
2.
现场澄清资料封面.zip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