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督总局 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和《黑龙江省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食药监流通发〔2013〕125号)精神,现就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 名称 |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被委托 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委托范围 | 委托 配送区域 | 委托 期限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商丘市梁园区振兴路西侧新兴路北侧166号 | 哈药集团哈尔滨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 小容量注射剂 (化学药制剂) | 黑龙 江省 | 2019年9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