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江西省2009年度非国家基本药物限价计算结果已于去年12月25日至31日进行了挂网公示,公示期间部分企业提出我省限价所参考的云南省中标价为2008年的中标结果,非最近一次中标结果。经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限价涉及云南中标价的,按云南2009年4月1日执行的中标价进行核算并调整,限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不变;对限价计算有误的,依据《实施方案》的限价原则进行了调整。现将非国家基本药物限价结果再次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25日至2月27日17:30(周六照常上班)。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被授权的投标人于2月27日17:30前,按照规定的格式(见附件2)将纸质申诉材料加盖单位鲜章后面交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09年度江西省非国家基本药物限价结果公示表
2、限价申(投)诉表(格式)
联系电话: 0791- 8325612 0791- 8329405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