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动态调整规则,经省医保办同意,拟对目前供应紧缺,且属临床急(抢)救或必需药品的“破伤风抗毒素”等5个药品进行价格调整。现将5个药品的可供货企业现行全国最低采购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9~25日。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省级平台申投诉模块提交。如有比公示价格更低的相关企业可按动态调整规则通过省级平台参与申报工作。在5个药品价格调整前,医疗机构可自行与企业议价,进行阳光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拟调整的可供货企业药品相关信息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