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自治区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2016年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5〕604号)的要求,我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已于9月10日开始2016年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申报工作,为保证计划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经研究决定,将网上计划申报时间延长至10月9日,同时自治区药采平台将于10月9日17时关闭“2016年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申报系统”,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避免不能按时上报计划,造成损失。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