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同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中药饮片、毒性中药饮片)。
2、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计划备案号:51010626210200008743[2026]00157;预算金额:150万元。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星河路90号
联系方式:028-8762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远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金府SOHO29楼2925号
联系方式:028-87618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76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