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 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 12号) 的要求,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