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挂网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中药配方颗粒挂网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质疑。如对公示的“相关医药企业部分药品挂网信息结果”有疑问,按《申诉/质疑流程》发至邮箱:(hljypcgzx@126.com):
1.申诉/质疑邮箱标题:质疑/申诉-**企业-**事项;
2.申诉/质疑材料: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截图等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3.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直接在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进行交易。
二、技术电话:0451-85975635、1894567585
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