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保障用苗安全、有效、经济,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湖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实施方案》(湘卫疾控〔2021〕9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拟开展冷水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2026年意向采购工作,制定2026年度采购目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企业条件
1、《湖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及后期增补目录内生产企业和品种。
2、企业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政、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入选企业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区销售供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生产企业,应向冷水滩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部提供申请书、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产品资质、入驻产品清单及《承诺书》。
三、入选企业审核
入选企业及品种经冷水滩区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小组讨论后提交中心班子会议核定。
四、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材料接收
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冷水滩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部,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资料,视为放弃参加此次疫苗采购入选资格。
六、相关要求
1、 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冷水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包括入选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入选(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
2、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标注页码,所有提供的材料加盖疫苗生产企业红色印章。
3、疫苗生产企业在供应周期内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入选录用资格。
七、材料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部(404室)。
联系人:卿慧敏
联系电话:0746-8418603.
永州市冷水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附件二:
冷水滩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承诺书
为确保冷水滩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在疫苗采购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特承诺如下;
1.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从事的疫苗销售不出现虚假宣传及其他未经许可的宣传活动。
3.在疫苗销售的任何环节,不出现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代为支付各种费用等违纪行为。
4.保证提供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相关服务等资料均真实有效。
5.已经知晓冷水滩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相关要求,将无条件配合规范采购行为的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供应疫苗,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本承诺书作为参与疫苗供应生效的前置条件,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冷水滩区疾控中心对我公司进行的处理(包括取消参与入选资格,终止合同等),所有责任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