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卫计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6】2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盟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议价具体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议价主体
1、盟卫计委药采办牵头,抽调各公立医院负责药采主体的人员和旗县市区卫计局负责基层药采人员组成议价小组,负责直接挂网全盟所需药品的首轮议价工作。
2、供货方议价主体:配送企业是直接挂网药品的供货方议价主体。
三、议价方式:集中统一组织议价
四、要求
1、为顺利完成好议价工作,请各药品配送企业在11月23日前完成议价前期工作(配送协议、中标药品议价委托书、相关合同的签订)。
2、首批配送关系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7:30时。
3、旗县市区卫计局、公立医院务必于11月30 日前,盟直医疗机构、旗县市区卫计局负责将辖区医疗卫生机构遴选用药目录(包括企业自主报价、药品在其他省和内蒙的历史成交价),汇总后报盟卫计委药招办。
3、为避免因一方不在线导致议价失败,各药品配送企业,在议价时间内必须及时回应,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锡林郭勒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科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479—8222550
2016年1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