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卖方会员: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7〕22号)部署要求,在市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近日组织开展重庆市公立医院第一批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时间
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各企业按具体时间安排参与议价(见附件1)。
二、议价地点
重庆药品交易所医药采购代理中心1408室、1509室。(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政府行政中心B区3号楼14楼、15楼)。联系电话:023-63832826。
三、议价目录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全市公立医院临床实际采购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非医保药品(见附件2)。
四、议价方式
采用买方会员联合议价方式,与议价目录中现供货企业进行议价,双方磋商一致达成最终采购价。
五、议价流程
(一)身份核对
核对参与议价的卖方会员(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被授权人身份。被授权人必须是该产品卖方会员的唯一被授权人,与现场递交的《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致(详见附件3),同时查验身份证原件。除被授权人外可允许1-2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随同参加联合议价。
(二)材料递交
企业被授权人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纸质报价表《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4)。纸质报价表除“最终报价”和“价格确认签字”栏留空,在联合议价采购现场填写外,其它栏目应准确填写完整并加盖企业鲜章。
2.完整准确填写并加盖企业鲜章的《产品价格信息表》(详见附件5)。
3. 加盖企业鲜章的《供货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三)价格合议
联合议价小组根据产品全国各省(市)的采购价格、同类产品其他企业价格等信息,对该产品价格进行评估,提出产品建议价。
(四)价格磋商
联合议价小组与生产企业被授权代表人进行价格磋商(时间10分钟以内)。
(五)最终报价
企业被授权人根据议价小组给出的建议价和价格磋商情况,进行最终报价。企业被授权人对其最终报价当场在报价表中签字并盖手印确认。签字确认后的价格将不得进行更改。
(六)议价表决
联合议价小组表决确定是否认可企业最终报价,并现场通知企业被授权人。若不认可企业最终报价结果,则可商议选取同类产品其他生产企业进行议价。
六、结果执行
(一)签订合同
买方会员发起采购合同3个工作日内,供货企业需按照达成的联合议价结果与之签订1年期采购合同。
(二)合同执行
若企业拒不按新的价格签订合同或不保障供应的,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重庆市带量采购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企业现场提交资料
1.《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议价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
4.《产品价格信息表》。
5.《供货企业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时间要求
参与联合议价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到达议价地点进行登记并领取议价序号。逾期未登记和不按要求参与联合议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时间表》
2.《重庆市公立医院第一批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目录》
3.《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重庆市公立医院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产品报价表》
5.《产品价格信息表》
6.《供货企业承诺书》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