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我省执行工作的通知》(赣集采办字〔2024〕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分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集采落地工作,对生产企业的中选产品生产和质量、经营企业的中选产品供应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等加强动态监测,确保集采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主体责任,按时完成约定量,按项目、批次、品种梳理本院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按比例扣减履约保证金等措施进行管理。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主体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对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响应订单的配送企业,医保部门将视情况采取约谈、暂停拨付结算款、建议生产企业取消配送企业的委托资格等措施进行管理。
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办报告。
联系电话: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0797-8083796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招采科 0797-8083736
赣州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9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东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我省执行工作的通知
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4/8/7/art_28422_4976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