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昆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采购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充分沟通、认真研判,目前已完成相关企业对《昆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药品拟中选结果》递交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和处理工作,现将昆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通告如下(详见附件)。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均已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企业处理原则及处理结论,公布结果不再接受申诉和质疑。
(联系人及电话:王浩、杜文杰,0871-67450204)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