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我平台发布的《关于实行药械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平台实时接收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创新药品种纳入挂网采购相关材料,并按通知要求限时办结,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我平台将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创新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报价流程进行优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价流程
凡参加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创新药品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均须进入药品申报系统新增、维护或更新产品信息,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若没有对应信息,应填“无”,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后进入“本企业产品”菜单,点击“全部”选项卡,在维护产品价格模块进行报价及填报3省最低价,完成后点击保存。所有信息填报完成后,须进入注册产品申报模块点击申报后方可递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处下载)
二、报价规则:
1.填报3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价,少于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取实际数,但至少填报一个省的全国最低价。若出现3个以下(含3个)省份相同最低价的,全部填报,3个以上省份相同最低价的,任选其中3个填报。
全国最低价是指:在全国各省级(含广西)药品集中采购中形成的、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具有限价属性的(指挂网省份有“实际采购价不得高于此价格”的约束性规定)、在广西申报截止前正在挂网执行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中的最低价,包括但不限于各省标识为挂网价、中标价、入围价、基准价等,若无上述价格,须填报全国一年内最低实际成交价。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不报价视为放弃,报价不能报为“0”,报价为“0”的药品,视为无效报价。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对所填报的3省最低价真实性负责,一旦填报即视为作出承诺。若发现存在故意错报瞒报全国3省最低价的行为,将不纳入本批次直接挂网目录并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要求,列入失信范围。
2.错过报价及填报3省最低价的申报企业,可随时在申报系统中完成报价及填报3省最低价的填报工作,并将补报价申请函(见附件)的纸质材料递交至我中心前台,报价及3省最低价填报合格的品种将于下一批进行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