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日常药品价格动态联动机制,鼓励企业诚实守信申报价格信息,我市试行竞价谈判药品价格信息快速办理联动事宜,优化日常动态联动流程。主要环节包括公示质疑、初审核实、企业澄清、复审核实、结果公布等,对如实申报、各方认同的药品,将优先公布价格联动结果。联动结果更新后,企业可进行承诺供应价的日常申报,采供各方相应动态调整品种和价格,做好价格切换阶段工作,确保价格联动实施平稳有序。
按照优化的药品价格信息日常动态联动流程,现对2023年2月在平台挂网入库产品申报的或原有数据库产品申报更新的价格信息进行公示质疑。
一、公示质疑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9:00。
二、质疑方式:
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新平台,选择“公示及质疑-价格信息公示及质疑”,对其他企业申报或更新的产品全国最低价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
三、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进行质疑举报,并提交官方举证资料。举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信息所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公布或出具的官方证明文件(中标/挂网通知书、撤/废标证明、调价证明文件等)、省级集中采购文件和公布结果执行文件、完整的官网截屏或可查询结果的官网地址、官方平台登录的用户名密码等。上传的图片资料要求完整清晰可辨别。如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单独陈述,要求事实清楚,说明背景原因、过程、结论及申请的事项内容,并说明执行项目所属年度、省份、项目名称、执行日期,同时提交相关官方证明文件。
后续流程请随时关注平台通知或提醒。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