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4日 所属项目: 2016年河南省省标 豫药联办〔2016〕9号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通知》(豫药联办〔2016〕8号),结合目前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直接挂网药品网上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包括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基础输液、急(抢)救药品、临床用量小的药品等。公立医院应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直接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6〕8号)要求采购该目录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自主确定建立本企业药品的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可直接将药品配送到公立医院,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到公立医院。
根据临床救治需求,公立医院确需使用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可提出药品采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纳入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对于6个月未进行网上交易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通过医药采购平台予以公告,若无异议视为自动放弃网上交易资格。
用量大目录药品在中标结果执行之前,医疗机构继续采购目录内正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交易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谈判药品的采购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