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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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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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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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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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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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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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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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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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18)
2.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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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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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年12月31日(同委托配送协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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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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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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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2023年第17号))已公告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