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按季度常态化开展乌兰察布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遴选工作的通知 》(乌医保药采字〔2022〕2号)要求,现将2024年四季度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4年四季度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结果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1月20日
三、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后不再受理。
(二)公示期结束后,已在其他盟市完成认证的相关企业可直接开通我市配送区域;未完成认证的相关企业须通过内蒙古医保网厅注册单位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完成认证。已在其他省或国家医保网厅注册单位账号的相关企业,可以直接使用现有账号登录内蒙古医保网厅完成认证,完成认证并维护企业信息成功后可致电我处开通配送。
(三)配送企业与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中自行建立配送关系,管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相关企业须对配送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通过遴选的相关企业可致电我处,申请加入乌兰察布市配送企业工作群,便于及时获取相关工作通知。
联系电话:0474-8159042 邮箱:wlcbpsbm@163.com
乌兰察布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