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国内一级代理企业):
为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调整工作,根据《湖南省医保药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期我局将开展2026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现公开接受企业纳入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2024年、2025年通过谈判新增纳入医保目录,但未纳入2025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含原研药和仿制药);
(二)属于2025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含原研药和仿制药)。
二、申请条件
(一)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适应症明确、价格较高,适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定点零售药店渠道供应保障,原则上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及其仿制药;
(二)自愿申请并按《承诺书》(见附件1)规定履行相关事项;
(三)新申请纳入的药品申请价格(不折合慈善)需低于已纳入我省2025年“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目录同通用名药品最低的支付标准(折合慈善后);
(四)仿制药需与原研药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医保目录剂型、同国家谈判规格(仅对国家谈判协议期内谈判和竞价药品),且在2025年11月30日前获批上市的药品。
三、支付标准
(一)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的药品,支付标准为国家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
(二)通用名及商品名已纳入2025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支付标准为原价格(有慈善赠药的为慈善赠药比例折算后的标准)。已纳入品种需保持原有目录价格和慈善赠药政策不变,且在湖南挂网;价格(不折合慈善)低于本品种全国最低挂网价的,可不在湖南挂网。如需调整慈善赠药比例或申请取消慈善赠药政策,调整后价格需不高于该药品折合慈善后价格。如现挂网价或企业申报的支付标准低于折合慈善后的原支付标准,可调整为新的支付标准。
通用名已纳入2025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新增商品名支付标准(不折合慈善),需低于已纳入品种最低的支付标准(折合慈善后),且需在湖南挂网。
(三)通用名未纳入2025年《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需按照湖南省挂网规则在湖南挂网,支付标准为湖南省挂网价。
四、申请资料
(一)《承诺书》;
(二)《2026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
(三)药品注册证或注册批件扫描件、仿制药需提供与原研药同质量层次的依据(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证明);
(四)未挂网产品,申报企业以加盖公章形式说明申报“双通道”产品价格低于全国最低挂网价,并附上3个外省采购平台挂网截图;
(五)药品说明书;
(六)自愿申请退出“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的企业填写《退出申请书》(见附件3)。
为方便企业申报,申请资料不需提交纸质版。上述资料须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说明书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申报企业名称命名提交。另《2026年湖南省“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申请信息表》须以“申报企业名称+申报药品通用名”文件命名再单独同步提交EXCEL版。申报资料须用U盘拷贝提交。
五、资料受理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11日9:00—2025年12月12日17:00
地点: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综合楼六楼611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资料,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资料一经提交,不予更改调整。因企业资料提供不全、遗漏且未在受理时间内补全或超受理时间未提交的,我局一概不予受理。
(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申请品种不予纳入,并按我局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不符合《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纳入条件的,请企业自觉不予申请。如:药品监管部门规定不能在药店销售的药品,国家重点监控用药目录内的药品,适应症不明确、用药疗程短、术前用药等可在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慢特病门诊医保待遇保障的药品。
工作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柏丽芳
联系电话:0731-8490044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