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商、配送商:
2017年柳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结果已经公布(详见附件1,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和《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规定:招标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以市为单位自行采购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自治区入围价格,成交价格明显低于(低于10%以上)自治区招标药品入围价格的,自治区招标药品入围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适时进行调整。现将需调整入围价格的品种(详见附件3)进行公示,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5日-1月31日。
二、调整结果申诉质疑
在公示期间如生产商对公示的价格调整结果有异议的,须由生产商被授权人采用“双轨核对制”的方式递交。
生产商用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网址:http://gxyxcg.gxzf.gov.cn:8009/),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申诉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并打印成纸质版申诉函递交。
三、申诉质疑递交地址
生产商被授权人将纸质版的申诉质疑函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前台,并递交相关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7年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结果(第一批)
2.2017年柳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遴选结果(第二批)
3.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药品需调整入围价格的品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