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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品目一、品目二、品目三、品目四)报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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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30 ①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③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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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30 ①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②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③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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