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局)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委驻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4日发布的收回药品GMP证书系列公告,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企业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依法收回GMP证书。
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核查,现对上述药品进行如下管理:
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企业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取消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80mg/支)等20个品规参与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的资格和结果。待GMP证书恢复后,恢复涉事企业该GMP证书范围内所有产品参与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资格和结果。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取消挂网药品表.xls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