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申报资料核验结果
https://yycg.hnsggzy.com/NoticeBoard/ShowReportNewDrugYZX.aspx?Id=11032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关于规范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湘医保函(2023)44号)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四季度新药和过评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各企业于2023年11月1-10日提交的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资料(以下简称“过评药品”)核验完毕。现对过评药品核验结果予以公示(详见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公告栏)。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企业应于11月20日17:00前,登录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login)药品招标管理页面“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申诉”或“投诉”按钮进行申(投)诉,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说明材料或投诉举证材料。逾期,申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