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23年3月1日起,自治区、兵团执行新版国谈药品目录。为保障相关药品供应,即日起,自治区、兵团将对国谈到期药品进行集中挂网,原产品信息及价格将统一转移至阳光挂网项目下,请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录系统确认产品信息,同时开展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时间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8日
二、具体要求
(一)如产品出现新的全国挂网低价,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挂网状态和价格调整申请”项目中申请自主降价。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将取消其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资格,且1年内不得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申请阳光挂网。
(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动态调整管理”—“挂网状态和价格调整申请”项目中调整挂网状态。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抓紧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联系电话:0991-3552057、3552039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