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行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第四批目录》内药品的现场价格谈判和综合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1月20~21日(周一、周二),时间二天,按公布目录(见附录)1,2分批分次进行。
二、地点
议价地点:德清县人民医院医技楼4楼(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120号)
三、内容
由专家组对经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确认的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价格谈判。
现场价格谈判须携带资料:
1.参加现场价格谈判的药品生产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必须一致)。
2.加盖公章的药品报价单(一式八份)。
3.现场价格谈判程序:11月20日(周一)目录(一)所列生产厂家价格谈判,11月21日(周二)目录(二)所列生产厂家价格谈判。参加价格谈判的厂家于当日上午8:00开始报到,务必于8:50前完成现场报名,如9:00前没有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弃权(无法抗拒的因素除外)。9:00正式开始价格谈判。
四、评审原则
见《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共同体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细则》。
五、监督管理
本次药品价格谈判及综合评审工作受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35110868)、白女士(联系电话13867263969)
联系电话:0572-8078920,
监督电话:0572-8885136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