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率整改工作将于2011年11月20日结束,为方便各企业了解最新的委托率情况,更好地进行整改,现将截止至2011年11月10日的委托率(见附件1)及未达到全覆盖的品种明细(见附件2)挂网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托率仍未达到95%的企业,请仔细复核、继续整改。
二、委托率的计算方法:每个中标品种所选配送商已100%覆盖的县(区)数量中标区域的县(区)总数。
三、选择自行配送的企业,如未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能自行配送且不列入全覆盖的县(区)数量计算范围,由此导致委托率未达标的,请在2011年11月20日前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从合格配送商名单内分别选择各区域遴选入围的配送商。
附件:1.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委托率情况表(截至2011年11月10日)
2.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未达到全覆盖的品种明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