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遴选办法》和《未央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要求,西安市未央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参选的12家配送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其中8家企业符合遴选条件,4家不符合遴选条件;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通过资格审查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以报名顺序排序)
1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 | 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3 | 陕西华远医药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 | 陕西省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 |
5 | 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 |
6 | 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中天医药有限公司 |
7 | 西安华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8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兴庆医药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西安市未央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传真):86267802;
办公室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厦B座808室。
西安市未央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