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017年度药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2017年度药品采购
项目编号:1741STC51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经娜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010-892658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宫经娜、张静、封勋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28、6268821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付时间 | 招标项目性质/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01 | 药品采购 | 30 | 分批次供货,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 头孢氨苄片、阿莫西林胶囊、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片、氟哌酸(诺氟沙星胶囊)、维C银翘片、氨酚伪麻美芬片Ⅱ/氨麻苯美片等150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数量:不适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GSP认证证书或者GMP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 经营、生产二类精神药品和试剂、耗材应该有相应证明;7)如有进口药品,则需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9)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的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16:47 至 2017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