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对广州军区所辖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及海南5个省共13个地市28家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的配送和伴随服务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与。
一、采购主体:广州军区所属28家医疗机构。(详见遴选文件)
二、药品配送范围:
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品、中药饮片等品种外的所有中标药品。
三、报名条件:
参加广州、武汉两地配送商遴选的企业:2007年度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参加其余地区配送商遴选的企业:2007年度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采购周期:共12个月。
五、经办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六、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下载并认真填写配送商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按照配送商报名表中登记的邮件地址发送遴选文件。
七、递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配送商遴选文件并使用文件规定格式填报。
八、文件报送截止时间: 2008年 5 月 13 日17:00(因时间紧急,不能现场递交资料的参选企业注意预留邮寄时间)。
九、中选配送商的公示时间具体见网上通知。
十、相关事项咨询:请与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系。
公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地 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
邮 编: 510110
联 系 人: 梁小姐、朱小姐
电 话: (020)22268936、22268985
传 真: (020)22268900
网 址: http://mlgz.emedchina.net
附件: 配送商报名表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