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对在用中药饮片组织进行院内遴选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征集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myzhcg2018-018
二、遴选品目:本次遴选涉及品目是我院正在使用的中药饮片,共计452种。具体品目详见附件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全科楼503室);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遴选采购文件)
五、报名须知:
1.我院本次遴选的中药饮片为带有标签、标识的大包装中药饮片,不接受中药材、小包装中药饮片、免煎颗粒等其它形式的药品投标;
2.我院每月中药饮片总采购量不足10万元,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权衡后谨慎参与;
3.供应时限为收到大计划后五日内送到,临时计划三日内送到;
4.本次遴选报价即为供货价,合同周期(一年)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供货价;
5.遴选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为150元人民币(遴选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遴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遴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它条件:(1)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时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 GMP认证证书》;(2)供应商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时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 认证证书》、《生产企业产品配送委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遴选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
10.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7日14时30分;地点: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楼501室。
采购执行部门:眉山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
地址:眉山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楼503室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8-387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