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目前,相关企业已完成2022年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接续企业信息申报工作。现根据工作安排,对企业申报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质疑,具体如下:
一、公示及质疑时间
2022年8月30日10:00至9月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质疑方式
企业登录北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带量采购-集采接续价格公示及质疑”,对自身或其他企业申报的产品参与资格和价格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具体操作参见《北京市第一、二、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接续信息公示及质疑操作手册》。
三、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质疑并提交举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省级或省际联盟接续项目采购文件、中选结果执行文件、带有中选价格的官网截图、可查询结果的官网地址或官方平台登录的用户名密码等。如需特殊说明,可单独陈述,要求事实清楚,说明背景原因、过程、结论及申请的事项内容,涉及具体集采项目的应说明执行项目所属年度、省份、项目名称、执行日期,同时提交相关官方证明文件。
后续流程请关注平台通知提醒。
政策咨询:010-89152632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