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其所需的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WZC【2018】-142
三、采购单位: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招标内容:常用药(详见招标文件)
五、预算金额:20万元。
六、供货期:一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需具备本次采购范围内);
3、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国家规定的基层药品充足,不得频繁出现药品短缺情况;
7、药品配送及时迅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临时需要的少量药品及突发情况下急需的大量药品能够及时配送;
9、药品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认定并经药检部门批准的药品。
10、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六、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生产厂家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注册证书》;代理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证件不全不予报名。
(以上资料报名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留存,其中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二份)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7月10日至2018年 07月16日(每天北京时间10:30-13:30,15:30-19:00节假日除外)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西北路68号哈密大厦 四楼2号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
联 系 人:孙丽 电话: 18097628810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