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0〕145号)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8月1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第二批)专家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备案药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7日至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
受理。
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