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津卫药〔2016〕142号),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从5月23日零时起执行新的采购结果。我中心定于2016年5月13日起集中开展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招标采购部分)中标品种的生产企业,从具备我市药品集中采购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中,选择并确认委托配送关系。
附件: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分)配送关系确认操作手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