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经报请省医药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同意,我办组织专家严格按照《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湘卫药政发〔2013〕7号)规定的原则与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竞价评审组药品主观分评分、议价评审组药品议定价格,计算机按程序计算完成。现将竞价/议价药品拟中标结果和直接挂网及定点生产药品网上确标结果予以公示(见公示栏),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审拟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15年2月3日至2月11日17:30。对拟中标结果和基本药物目录拟入围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有疑义的,在公示期通过网上申诉流程提交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申/投诉纸质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议价药品价格确认、竞价药品报价与解密操作的,按方案规定视为弃标,不在申/投诉范围。报价之前已经完成公示、申/投诉、公布程序处理的数据、基本信息不在本次申投诉范围。
三、按照《实施方案》,同一生产企业、同一通用名,不同规格不同剂型的药品之间,企业报价应保持合理的差比关系。若在拟中标药品中出现剂型、规格、包装之间的价格倒挂,以拟中标的最低价格为代表品进行差比。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1-89665139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828515
申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搬迁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大楼一楼)
附件:投标人对竞价议价评审拟中标结果申诉操作手册.doc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
投标人对竞价议价评审拟中标结果申诉操作手册(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