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械采购经办机构、投标人、医疗机构、经营企业:
2013年2月7日,我中心公示了我省缺货药品系统中,各市药械采购经办机构审核为缺货药品,且递交了书面证明材料的缺货药品信息,现反馈缺货药品第一批的供应情况(具体情况见附件1),并对未恢复供应的生产企业(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予以警告。4月份,我中心将进一步核查供应情况,届时还未恢复供应的生产企业,将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纳入不良记录;恢复部分地区供应的企业,请加强与经营企业的联系,及时做好其余地区的供应工作,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
我中心汇总了各市药械采购经办机构近期报送的缺货药品(详见附件2),相关药品的投标人和经营企业应立即组织货源,做好药品的供应工作,并将相关说明材料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我中心。
请各市药械采购经办机构在缺货药品系统中报送缺货药品的同时,将核实的缺货药品信息书面反馈至我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柳老师 王老师 0571-86401796、86401737
附件:
1.第一批缺货药品供应情况反馈表
2.第二批缺货药品信息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