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为保障药品分类采购工作顺利进行,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企业及产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GMP证书等证书材料失效或发生变动的企业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系统,提交最新有效证照信息。未及时提交信息的企业和产品将影响后续药品采购交易。
二、请有发生企业更名或产品转厂等经营变动的企业,及时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指引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业务咨询电话:020-28866465
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470
专此通知。
附件: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办事指引(201901).doc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