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招标人使用的所有药品,所提供药材产地均为道地药材并保证实际供货与目录所列品名、规格完全相符。(提供药品目录及价格),并应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必要时对招标供货商或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变更为
“▲(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招标人使用的所有药品,所提供药材需保证实际供货与目录所列品名、规格完全相符。(提供药品目录及价格),并应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及记录)。必要时对招标供货商或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2026年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