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沟通,熟悉掌握《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顺利推进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兹定于2014年2月18日及2月22日下午召开答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18日、22日下午14:00在长沙留芳宾馆(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留芳岭14号)三楼牡丹厅。
二、参会对象
欢迎拟参加本次投标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派代表按企业所在省份分批参会(详见附件),请自行携带纸质版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电话及传真:0731—84828515。
附件:企业所在省份参会时间安排
| 会议时间 | 省(区、市) |
| 2月18日 | 湖南、湖北、安徽、江西、海南、贵州、四川、云南、陕西、上海、浙江、广东、广西、重庆、福建 |
| 2月22日 | 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天津、甘肃、宁夏、西藏、青海、新疆、北京、江苏、配送商 |
为保障2月22日下午举办的方案解读会会场秩序与安全,请各企业控制参会人数(每个企业限2人),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会场。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