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成药和生物制剂规范挂网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有42条药品符合挂网条件,53条药品不符合挂网条件,其中:规范挂网后新增挂网的49条药品设置3个月过渡期后撤网,规范挂网前已挂网但超3倍的1条药品设置3个月过渡期后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现予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地址: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企业申投诉-中成药增补挂网申投诉。
受理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日。
公示无异议符合挂网条件药品拟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取消挂网。
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