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及配送商业公司:
根据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需求,现对我院2022年度新药引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药引进原则
1.申报新药应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与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挂网品种;
2.申报新药应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报销范围;
3.申报新药原则上应为专科诊疗指南、专家共识或临床路径所推荐,且我院无相同品种,申报资料中需提供相应证据;
4.申报新药应以国家基药(2018版)优先;
5.不接收以下药品类别的申报:
(1)我院已有“一品两规”的品种、已淘汰品种;
(2)抗菌药物;
(3)中成药;
(4)挂网平台价格区间为红区。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新药申报资料要求》(见附件1)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申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鲜章,否则将按无效资料处理;
2.各药品生产厂(商)不得直接与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将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3.请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内容应按模板格式填写完整,其中附件1-5扫描成PDF,附件6以Excel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不接受线下递交资料;
4.申报资料收集后不再接受更改。凡填写错误、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范者,将视为无效申报;
4.申报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 27日,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资料收集邮箱:yang344843615@qq.com。
特此通知
通用医疗成飞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2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