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药品增补挂网的通知》相关要求,我们对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药品增补挂网相关产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二、公示内容
(一)同意挂网产品信息及挂网申报价格公示表(详见附件1);
(二)拒绝挂网产品信息及挂网申报价格公示表(详见附件2);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方式1:下载附件1、附件2。
方式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注册兵团招采系统账号,登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四、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进行申投诉的,请通过“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申投诉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公示内容。
(二)申投诉材料应以各省(市)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为准,且应完整准确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被投诉企业在收到投诉信息后,如需澄清,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认同投诉内容。
联系电话:0991-4607077,0991-4607069
兵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