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力度,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继续探索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的实施方案》(黔医保发〔2019〕6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草拟了《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3月18日。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意见建议,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51-85948167
0851-85949042
邮箱:sybjjcc@163.com
附件:《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