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的要求,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公布的药品目录采购计划量进行报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报价产品
依据公布的连云港市2018年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目录采购计划量产品(低价、用量小、用量大第一批与第二批),无采购计划的药品暂不列入本次谈判范围。
二、企业报价时间
请相关企业于2018年3月7日9:00—17:00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耗材采购-集中采购-成交确认”系统进行报价。
三、企业报价要求
1、企业报价的计量单位以最小报价单位为准,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2、企业报价超过省入围价、低价药品限价、报价之日已公布的省内地市成交最低价为无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
3、各相关生产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逾期系统关闭后企业将无法报价,未响应报价企业视作自动放弃。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