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交易二处(2023)17号
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精神,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政策,自2023年6月5日起取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标书支付确认”功能。
特此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