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卖方会员:
为保障买方会员采购需求,维护正常交易秩序,近期我所将开展挂牌药品(含基药、非基药)交易情况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卖方会员对在交易所挂牌的品种进行全面梳理,对挂牌后已停止生产或不能保障供应的品种,于2014年4月1日前主动向交易所递交暂停挂牌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我所对相应产品核实后作暂停挂牌处理,并定期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请暂停挂牌的品种恢复生产供应后,卖方会员可向交易所申请复牌。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暂停挂牌且不能保障供应的品种,交易所将撤销相关品种的挂牌,停止该产品交易,两年内不接受复牌申请。
三、请各卖方会员按照交易规则,切实做好挂牌产品与买方会员合同签订、议价和供应保障等工作。对不及时签订合同、不及时响应议价、挂牌不供货、违规线下供货的,交易所将按照诚信评价办法,实施“黑名单”制度,停止企业相关产品甚至全部产品挂牌,并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附件:
1.药品暂停挂牌申请书
2.暂停挂牌授权委托书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