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医保招采函〔2022〕69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
为做好国家组织第三、五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工作,根据十六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报送品种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本次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详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药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三、填报内容及方式
本次数据采取线上直报方式进行,由医药机构按照企业产品填报2022年历史采购量和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量。历史量及需求量均以最小制剂单位(片/粒/袋/支等)为单位填报。
各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药机构,在规定的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十六省(市、区、兵团)药品采购联盟报量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pub.smpaa.cn/hnblxt)完成采购需求量的填报工作,并上传承诺函,品种清单和承诺函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本次联盟采购按照企业品牌和规格报量,如医疗机构所需企业品牌不在报量目录内,可通过系统在“其它企业”一栏按照指定规格自行折算后填报需求量。
各级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账号及密码沿用第七批国家集采账号密码。
四、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0时—12月26日24时。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数据补报。
县市区、市州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6日24时前。
五、工作要求
(一)医药机构数据填报是联盟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覆盖,及时通知相关医药机构,并督促医药机构按统一要求,在截止期限内如实填报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各医药机构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数据,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此次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湘衡0731-84900370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