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关于启动实施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卫计发〔2016〕4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药采中心对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备案的、现申请增加鄂尔多斯市旗区级及以下配送区域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相关资质审核,原定于2015年11月20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完成生产企业与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关系网上确认工作。
鉴于截止至11月18日申请的企业过多,导致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经研究决定延长生产企业与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关系确认时间至11月22日17:00。
鄂尔多斯市医用设备耗材和药品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8日